保康法院高效公正执法获锦旗“点赞”
“孔警官,谢谢您,案件能执行到位这么快,真是多亏了您,真是太感谢了!”
8月23日,申请执行人武汉某地产公司总经理罗某来到保康法院,将写着“公正执法、维权楷模”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孔令藻手中,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这是执行干警孔令藻今年以来第二次收到申请执行人赠送的锦旗。
2017年6月申请执行人武汉某地产公司向保康县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被申请执行人保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其独家代理销售佣金585000元,保康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保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支付令,责令保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武汉某地产公司支付独家代理销售佣金。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保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只得来法院寻求帮助。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申请执行人保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经多次上门沟通,在执行法官的尽心协调下,双方重新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保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及执行费合计596500元,仅用两月不到时间申请人执行人武汉某地产公司便顺利拿到了代理销售佣金,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整个办案过程公正、合法、高效,真正贯彻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