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化解家庭矛盾,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保康法院旅游法庭将庭审搬到了“村门口”。6月19日上午,保康法院旅游法庭在马桥镇鳌头山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在心平气和、互相沟通的基础上,敞开心扉,理顺“家务事”。
老人张某某与老伴儿育有三子,老伴儿去世后张某某独自生活,随着年事已高,常年患病,没有劳动能力,经济困难。张某某称三个儿子在其住院治疗期间不支付其赡养费,也不进行陪护,现请求法庭判令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和护理费。
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张某某的儿子也表示自己应该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只是对母亲张某某平时的做法和行为感到不理解,才有了本次张某某的诉讼。承办法官在庭审中从公民赡养义务、家庭和谐关系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
旁听了庭审全过程的鳌头山村民表示,希望法庭以后能经常开展普法活动,用这种生动的方式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孝老爱亲“的文明乡风。
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人都应当履行的义务。下一步,保康法院法院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通过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涉老纠纷问题,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