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内进行调解?看这位法官如何做到案结事了-178体育app官网下载

上诉期内进行调解?看这位法官如何做到案结事了

2022-09-27 16:40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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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间内进行调解对一审法官来说既存在风险又“浪费精力”。但是近日,保康法院马桥法庭彭勇法官在上诉期内调解成功一起离婚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钟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2018年,钟某第一次起诉离婚,因考虑双方感情尚有挽回余地,且婚生子年龄较小等原因,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和好。后钟某带着孩子一直在县城务工,并独自照顾小孩上学,李某则在外地务工,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聚少离多。2021年,钟某再次以夫妻长期分居生活为由,起诉离婚,立案后,因无法联系上李某,钟某暂时撤诉。2022年1月,钟某再次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因双方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分居达两年以上的法定离婚条件,法庭依法驳回了钟某离婚的诉求。

2022年7月,钟某再次起诉至马桥法庭要求与李某离婚。立案后,因李某外出并拒绝到庭应诉,法庭公告向李某送达应诉文书,公告期满后依法缺席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于九月初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随钟某生活。李某在收到邮寄判决文书后,不服判决,并从外地赶回,聘请律师准备上诉。

承办法官彭勇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李某及其代理人取得了联系,了解到其上诉主要原因是对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存在异议,要求小孩能跟随自己生活。随即,彭勇马上联系了钟某,并与双方重新约定好到庭时间。

两天后,钟某带着孩子、李某和其委托代理人一起到庭。彭勇耐心释明判决法理,主持双方就婚生子抚养问题进行背靠背调解,并特别询问了小孩的意愿。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及律师的共同努力下,针对小孩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即从小学、初中、高中至成年由双方轮流共同抚养,孩子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缺失父爱或母爱,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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