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延伸服务链条竭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178体育app官网下载

县法院延伸服务链条竭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4-08-06 18:12
来源: 保康县法院
浏览:729    作者: 李善仕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法院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条主线,延伸服务链条,竭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深入基层了实情

县法院针对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形式,了解实情,掌握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夯实司法为民基础。

“村里急需解决硬化公路4公里、建设3个水塔和发展核桃产业等8项实事”。3月12日上午11时,寺坪镇茶树坪村支书张国元向正在村里调研的县法院院长徐俊介绍到。

对此,县法院结合实际,成立了4个工作小组,分别由院领导带队,到全县行政村逐户了解真情、民意。

及时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及困难、问题进行梳理,并确定 “攻关”小组,要求村干部根据相关政策、依据把材料报告准备好,及时送到“攻关”小组,然后,县法院结合各村实际,与县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财政局等行政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支持与帮助,为各村建成一项管长远、有实效的支柱产业,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出行难、吃水难和村发展难等问题,促进村整体、全面、健康发展。

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群众代表来法院座谈,征求意见、建议,找准司法服务方向。

“基层法庭人员少,有时群众到法庭办事找不到法官。”“加大生效裁判文书执行力度,提升法院公信力。”“法官办案时,要主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做到快速、公正的裁判。”……3月13日下午3点,县法院七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有干部、群众、律师,还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你一言,我一语,畅所欲言,他们不留情面地直击法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据统计,全院共收集到审判执行工作、“四风”等方面意见、建议95条,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打下坚实基础。

法制讲堂“零距离”

县法院针对辖区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性情偏激,遇事容易上火,矛盾容易激化和未成年人犯案越来越多,离婚案突增等特点,从全院抽调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20名,组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4个法制宣传小组,开办了流动法律讲堂,定期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行政单位举办法制讲座,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制服务大餐。

5月8日至18日,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乔永文为组长的法律宣讲团,带上法律宣传手册、法律宣传展板等,逐个乡镇、社区进行婚姻家庭纠纷案例的剖析、说理、释法,并在活动结束前,留给大家15~30分钟时间进行互动,不少村民结合村里发生的矛盾纠纷,纷纷向法官请教,法官均予以解答,有效地增强了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与此同时,县法院还在各乡镇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点,选择群众基础较好,有一定权威和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联系员、调解员,协助法官定期走村入户调解纠纷或现场办案。

全院共组织流动法制讲堂5次,有4万余人聆听了宣讲团的精彩讲课,向群众、学生发放法律宣传手册2800多份。

巡回审理解民忧

县法院将“巡回审判进百村”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综治人员、村干部中,选任巡回审判联络员20余名,在全县设立12个固定巡回审理点,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把庭审现场搬到床前屋后,改变了过去打官司“路难走、人难找、庭难开”的困境,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费时、少花钱,让群众感到司法惠民就在身边。

“女方太不像话了,男方一出事就提出离婚。”“不管怎么讲,男方不能不让女方进门……”听了村民的议论,忙着摆国徽、放标示牌的法官张骞说:“欢迎乡亲们来旁听案件审理,但要遵守法庭纪律。”4月11日,县法院城关法庭2名法官冒雨来到城关镇金盘洞村巡回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原来,3月18日,赵某以其婚前对丈夫姚某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吵闹,家人难以相处为由,将姚某告到法院。城关法庭受理后,发现姚某在2012年9月遭遇车祸,致其双下肢高位瘫痪,生活全由八旬老母和兄弟料理,当即决定到其住处开庭审理此案。

当日9时40分,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随后,举证、质证、辩论、休庭有序进行。11时20分,法官依据开庭审理情况,分别做原告、被告工作,分析各自利弊,全力调解。虽双方未能当庭达成协议,但都在笔录上签字、捺印。

今年以来,全院已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180多件。

全力执行暖民心

针对人民群众对“执行难”问题反映强烈的现状,县法院全面清理新收、旧存案件,找出不同执行对策,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让“法律白条”在人民群众脑海里逐渐消失,让老百姓的心暖起来。

第一时间对当事人的存款、车辆、房产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当事人申报财产,若发现当事人有财产而拒绝申报或瞒报的,一经查实,就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保证案件顺利执行。例如,在执行李某某与邓某某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邓某某要求执行,并要求其申报财产,但邓某某一直置之不理。后来,执行法官查到其家里盖了新房,并且在银行有现金交易记录,于是果断采取了强制措施,促其履行了义务。

对符合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积极收集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例如,在执行刘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某应给付刘某某案款50万元。因被执行人王某某长期在襄阳,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均未能查到其下落,且王某某也不申报财产。几经周折后,终于得知王某某在襄棉集团做工程,于是执行法官立即与襄棉集团联系,将其拒不履行的证据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拘留,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时,王某某因惧怕被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履行了全部案款义务。

今年5月,两峪乡两峪供销社下岗职工陶某手执2002年两峪法庭作出的一份生效判决书找到法庭,称长年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齐某现己回家,特申请执行。法庭并未因两峪法庭已撤,年代久远,卷宗难寻等为借口推诿塞责。在认真审查了文书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齐某在储蓄机构的存款,顺利执结了此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8月1日,全院共执结案件133件,执结标的额为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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