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初,家住杭州的小玉(化名)经朋友介绍于网上认识了在深圳务工的小刚(化名),小刚告诉小玉自己欲购买一份保险,但是资金周转紧张,请求小玉先帮忙垫付保险费,小玉同意并向小刚银行账户转账8700余元。保险购买成功次日,小刚即办理退保手续并收到保险公司退款。小刚收到退款后小玉向其索要该笔钱款,小刚拒绝沟通且称已将此款用于个人消费,小玉遂将小刚诉至保康法院。
时值新冠疫情局部爆发,双方当事人在不同省份务工且所在地均有新冠疫情报告病例,为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承办法官姚琼涛通过微信添加小刚好友,线上与其联系沟通、释明法律,最终小刚同意归还小玉所垫付的保险费用,本案仅仅花费1天半的时间便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