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雨搭引发的故意伤害案-178体育app官网下载

一个雨搭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2020-11-10 17:06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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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保康法院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樊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詹某人身损害各项费用29005.49元。

詹某与被告人樊某系邻居。2019年10月11日16时许,詹某夫妇以被告人樊某一楼后门新建的雨搭和排水管越界超出外墙为由,与被告人樊某发生争执,詹某丈夫王某将排水管、雨搭砸坏,詹某用钢钎将建雨搭的模板全部拆除。被告人樊某在阻止过程中,多次从地上捡石块、水泥块、塑料管砸向詹某,致詹某头部、腿部受伤。经司法鉴定,詹某左顶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后詹某为治疗伤势花费各项费用32228.32元。

保康法院认为,被告人樊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樊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樊某的故意伤害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詹某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詹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樊某的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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